在旺角執行禁制令期間,被捕的三十一人,包括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學聯常委司徒子朗,及人民力量成員譚得志等,早上分批押到九龍城裁判法院輪候提堂。他們五人全部被控阻礙公職人員罪。其中黃之鋒完成提訊程序,獲准以五百元保釋,押後至明年一月再提訊。控方要求限制各被告、保釋期間不可以踏足花園街、上海街、登打士街及旺角道範圍。裁判官決定批准附加條件,並按個別情況放寬,若因交通需要途經旺角,將不受限制。
當中一名報稱錄音師的張家恒,保釋後表示不滿附加條件,認為剝奪人身自由,指自己工作及娛樂都會途經旺角,現在只能夠在旺角轉車,很不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