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旺角執行禁制令期間,被捕的三十一人,全部提堂完畢,分別獲准以五十元至五百元保釋,押後至明年一月再提訊。他們包括被控阻礙公職人員罪的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社民運副主席黃浩銘、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

控方要求限制各被告,保釋期間不可以踏足花園街、上海街、登打士街及旺角道範圍,辯方反對,認為等同擴大了禁制令範圍。多位被告分別以捐血、返學、返教會及有公務需要途經旺角為由,希望撤銷保釋條件。裁判官按個別情況放寬,若因交通或從事某活動,需要經過旺角,就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