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發表電力市場研究報告,指兩電利潤管制協議不公,建議逐步改革電力市場,包括從發電源頭開放市場。消委會競爭政策研究小組主席鄭建韓,在一個電台節目上指,開放市場的辦法,包括以立法方式,迫使現有電力公司開放電網,並規管作為「過路費」的輸電和配電費用,只屬基建和維修等成本。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嫻指,電力市場改革急不來,並非一兩年可以變天的事。外國經驗亦需要以二、三十年,才可成功改革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