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中紀委的審查報告,決定開除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的黨籍,對他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最高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周永康涉嫌犯罪立案偵查,並予以逮捕,案件偵查工作正在依法進行。

經調查發現,周永康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保密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為多人謀取非法利益,直接或通過家人收受鉅額賄賂;濫用職權幫助親屬、情婦、朋友從事經營活動獲取鉅額利益,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又指他洩露黨和國家機密;嚴重違反廉潔自律規定,他及親屬收受他人大量財物;他亦與多名女性通姦並進行權色、錢色交易。調查並發現周永康其他涉嫌犯罪線索。他所作所為完全背離黨的性質和宗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極大損害黨的形象,令黨和人民事業造成重大損失,影響極其惡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