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競爭政策研究小組主席鄭建韓指,在現時的利潤管制協議下,兩間電力公司毋須負擔燃料價格風險,因此沒有誘因去找較便宜的燃料,形容協議的設計有問題。他指,現時四至五成電費是來自輸電、配電及零售的成本,如果兩電及煤氣公司願意開放天然氣管道讓大型用家使用天然氣發電機組,相信長遠可以節省電費。他又建議開放電網,而電力公司就收取過路費。鄭建韓又指,消委會的建議涉及修改利潤管制協議,而2018年協議到期會是契機,現時應開始計劃, 亦應讓公眾參與規管電力公司架構。他又指出,消委會的建議並非只著眼降低電費,亦是希望做到環保發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