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下星期三,將就前發改委副主任兼前國家能源局局長劉鐵男受賄一案,進行公開宣判。檢察院指,劉鐵男在02年至12年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連同兒子劉德成,非法收受超過三千五百萬人民幣賄款,應以受賄罪追究責任。新華社指,劉鐵男曾位高權重,涉嫌受賄金額巨大,他的兒子劉德成扮演重要角色,充當掛名國企員工,實質收取企業賄款,案件牽涉多家知名企業、及相關行賄人應否受到法律懲處等因素,一直以來備受社會關注。
被外界稱為前國家領導人江澤民的「財務管家」的劉鐵男,因涉嫌嚴重違紀,前年五月被免職,三個月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今年九月,廊坊法院公開審理劉鐵男案。報道指,劉鐵男與家人非法所得達一億五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