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討論公屋滲水問題,工聯會王國興指,租者置其屋公用地方的滲漏問題經常拖而不決,業主立案法團未必會著緊問題,房屋署副署長李國榮承認租置屋有較多個案有拖延的情況,因維修工程要待業主大會通過及進行投標,時間較長,他指房屋署會監察法團及管業公司,有需要時會發出警告信及採取法律行動。
街工議員梁耀忠質疑,外判公司管理的公屋是否與房屋署採用同樣的技術處理滲漏,房屋署助理署長陳少德指兩者採用一樣的內部指引及方法,但他承認有外判公司工人未必掌握技術,指如果一直未能解決問題,房屋署會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