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處長羅崇文在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回應審計報告批評民航處在興建赤鱲角機場新總部大樓時,未經批准下,額外興建多一千五百平方米時表示,指有關面積是未來擴展之用,未有指定用途,負責同事當年將建築計劃交予建築處時,誤以為應該加入大樓的面積內,相信並非有心隱瞞立法會,他又說當年自己不知道計劃內容。他相信如果將這一千多米面積劃入辦公室規劃內,產業處可能不批准。

建築署工程策劃總監陳海明表示,當時署方誤以為額外的一千五百平方米面積,是工程的其中一個要求,指當時的標價亦已包含有關範圍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