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下午通過,修訂《議事規則》有關議員披露金錢利益條文的建議,議員只需要在會議首次發言時,披露金錢利益,之後毋須重複,並可豁免議員申報共同金錢利益。主席葉國謙表示,會將建議提交議事規則委員會,但仍要等待內委員及立法會大會分組點票投票後,才會生效。

委員會早前就兩項建議諮詢全體議員,分別獲八成七及八成四議員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