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原副主任劉鐵男受賄案,早上在河北省廊坊中級法院一審宣判,劉鐵男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隨案移送的受賄所得贓款,以及一部汽車要上繳國庫。辯護律師早前說,劉鐵男會接受法庭判決。
判決書指,劉鐵男零二至一二年,在擔任國家計委發展司司長、發改委工業司司長及副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上便利,為南山集團、廣州汽車集團等公司及其他人士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兒子劉德成,收受合計超過三千五百萬元人民幣的財物。法院指劉鐵男身為國家工作人員,行為構成受賄罪,所犯罪行,侵害了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的廉潔性,依法予以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