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在立法會回應議員提問時指,

現行條例已可避免股價敏感資訊不平均發放,因為一旦股價有異常波動,並可能源自內幕消息洩露,交易所可將其停牌,證監會亦會留意可能的造市行為。

陳家強又說,證券及期貨條例列明,若有人以虛假資料誘使進行證券交易,將構成市場失當行為及屬刑事罪行。在國際諒解備忘錄的機制下,證監會過往與其他地方的監管機構合作執法有良好成果。他相信,滬港通之下,中港兩地證監會將加強協作執法,並有機制轉交及處理兩地投資者的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