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兼港大法律學院教授的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說,港府在第二階段政改諮詢,應該鼓勵社會人士參與設計一個既符合八三一決定,又能爭取大多數市民支持的行政長官提名和普選方案。方案需要避免選出跟中央對抗的人士,令中央拒絕任命的「憲制危機」;另一方面要具備足夠開放性和民主空間,表明中央無意對最終「出閘」的候選人進行操控。

陳弘毅指,提名過程最理想的運作情況,是在第一階段提名程序,產生兩名建制派,及一名反對派,而不與中央對抗的參選人名單;並在第二階段,由提名委員會過半數通過成為候選人。不過他指,提名機制需要考慮如何解決第一階段出現超過三個參選人,或名單不獲提委會過半數通過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