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長許仕仁及新地高層貪賄案,陪審團退庭商議超過四十五小時後,下午達成裁決。首被告許仕仁,八項控罪中有五項罪名成立,包括三項藉公職作不當行為罪、一項串謀藉公職作不當行為罪、一項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一項串謀藉公職作不當行為罪名成立,另外兩項控罪不成立。新地執董陳鉅源及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各有兩項罪名成立。四人被即時扣押,法庭下星期一聽取他們的求情,然後判刑。郭炳江及陳鉅源都會上訴,關雄生的代表律師在庭外指,不排除上訴。

另一名新地聯席主席郭炳聯,四項控罪全部不成立,他步出法庭時指,裁決還他清白,但對二哥郭炳江及陳鉅源有控罪成立,很不開心,他會繼續支持郭炳江及其家人。郭炳聯又感謝他太太、子女、母親和親友兩年多以來的支持,亦感謝新地職員在公司的艱難時間盡忠職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