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長許仕仁及新地高層貪賄案,高等法院法官麥機智正宣讀判刑。麥機智說,首先處理郭炳江的串謀藉公職作不當行為罪,決定判監五年,罰款五十萬元,取消五年上市公司董事資格。麥機智說,郭炳江有善心及誠懇,是真正的慈善家,行善不求回報,是減刑理由,因此以六年為量刑起點,加上巨額罰款,認為足以對其他人起阻嚇作用。
麥機智又說,案件開審前曾處理多項申請,到幾個月前正式開審,傳召多名證人和律師,審訊時間長並有很多證據,可想而知案件爭議點和複雜性很大,指判刑是法官最困難的功能,會考慮各被告年紀不輕,過去奉公守法等因素。獲判無罪的新地聯席主席郭炳聯,以及郭炳江的兒子郭基煇,亦到庭旁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