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長許仕仁及新地高層貪賄案,高等法院判處許仕仁監禁七年半,另外向政府交出一千一百多萬元賄款,成為本港有史以來被判監的前最高級官員;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判監五年、罰款五十萬元、新地前執行董事陳鉅源判監六年、罰款五十萬元,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就判監五年。郭炳江的律師表示,會研究就控罪上訴。

法官麥機智批評,許仕仁貪婪,以自己的職位及地位,爭取最多利益,假如並非今次案件,許仕仁可能是近年最好的政務司長;法律界人士認為,由於許仕仁已破產,可能無法交出一千一百多萬賄款,到時法庭也不能再追討,至於許仕仁提供給上海女子的款項,亦相信難以追回。公務員事務局表示,會研究是否取消或者扣減許仕仁的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