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房叔」方廣雲案,安徽廬江縣人民法院一審裁定,方廣雲貪污、受賄、濫用職權,判監禁二十年,沒收財產十五萬元人民幣。檢方指,曾任合肥瑤海工業園站北社居委書記的方廣雲,過去九年騙取十八套安置房,價值三百四十多萬元人民幣,另外騙取五十多萬拆遷補償費及安置費;另外,方廣雲自零七年收受賄款,違規發出安置證明,造成超過八百多萬人民幣公共財產損失。方廣雲在審訊期間否認指控,指自己一分錢沒貪。
「房叔」案先後牽涉十多人,審理時間長達兩年,包括方廣雲女兒及女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