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正義聯盟執委朱凱迪認為,政府建議設立幾十公頃農業園,無法解決本港八成農地被棄耕的問題,加上農業園未有時間表,難以配合新界東北發展,協助受影響農戶。不過他認為,農業園租期五年有吸引力,因為目前私人地主租約可短至一年,甚至每月續租。
浸大生物系教授黃煥忠就指,雖然發展農業佔香港的經濟產值不高,但增加本地食品產量,長遠有助提升糧食自給能力,值得繼續發展。他又認為,應加強發展有機耕種、水耕以及小面積高產量的生產方式。不過,香港農業研究中心成員袁月興,對諮詢文件側重高新科技農業有所保留,擔心未必環保和可持續,而且投資門檻太高,普通農戶難以入場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