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在過去兩個月巡查時,發現十九名手機零售商,在供應手提電話的發票上,並無遵照《商品說明條例》的規定,列出出售產品訂明的資料,或無按規定保留銷售發票或收據的文本,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