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昆山一間金屬製品廠八月發生爆炸事故,造成一百四十六人 喪生,國務院對調查報告作出批複,三十五名責任人受到黨紀及政紀處分,其中江蘇省副省長史和平、蘇州市長周乃翔及省安監局局長王向明被記過,昆山市委書記管愛國及昆山市長路軍被撤職。另有十八名責任人被移送司法機關。
金屬廠的汽車車軨拋光車間,在八月二日,因粉塵積累,引發猛烈爆炸,當日造成七十五人喪生,一百八十多人受傷,其中七十一名傷者其後不治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