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鐘政府總部外的牆壁用粉筆繪畫,涉嫌刑事毀壞被捕的十四歲女童,透過代表律師,就被判入住兒童院提出上訴,法庭晚上緊急開庭,閉門審理。女童獲律政司同意保釋,高等法院傳召女童辦理手續後,女童離開兒童院。警方早前以女童家人疏忽照顧為由,向法庭申請兒童保護令,裁判官認為女童父親無力照顧,判女童入住兒童院三星期,等候社署報告再聆訊。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胡志偉等約十人,下午在政府總部外牆壁,用便利貼砌出「無懼打壓」等字句,聲援女童。警方表示,申請兒童保護令,是以兒童或青少年的最大利益為依歸,並無任何政治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