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名市民和公司,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組織或參與佔中人士,索償因佔領行動帶來的損失,由七百至五萬元不等。審裁官將案轉介區域法院,而並非佔中發起人戴耀廷提出的高等法院原訟庭。審裁官說,申索的法律事實關乎錯綜複雜的概念,而本港亦無相關案例,認為裁決會對本港造成深遠影響,與小額錢債審裁處的職能不相符,平衡到區域法院裁決有一定指引作用,而訴訟費明顯低於高院,又呼籲申索人不用擔心,有需要可申請法援。

戴耀廷在庭外說不會上訴。有份申索的港九新界販商社團聯合會說,會繼續打官司,批評戴耀廷用法律程序欺壓他們。的士司機團體正考慮會否繼續申索,形容與法律學者打官司,是小童與大人打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