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司長林鄭月娥在本台節目說,特區和中央政府的互信,在推動政制改革方面是重要的,香港是直轄於中央的行政區,如果中央覺得本港時時有人使用脅逼手段作出要求,對中港互信或多或少會有衝擊,影響中央對港政策。

被問到如果政改方案不獲通過,會否根據《基本法》第五十條,在重要法案不獲立法會通過時,考慮解散立法會。林鄭月娥說,修改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是要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屬於憲制上的安排,並不算本地法例,所以並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