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十一月廿六日,警方協助的士團體,在旺角彌敦道執行法庭頒發的臨時禁制令時,三十一人涉嫌刑視藐視法庭被拘捕,到高等法院應訊,律政司決定起訴其中廿二人刑事藐視法庭罪,指有關人士涉嫌公然違反禁制令,損害司法、法治及法庭權威,為保障法治、公眾利益和考慮嚴重性,所以決定予以起訴。至於其餘九人,就不會採取進一步行動。
律政司代表又指,部分證供牽涉襲警和普通襲擊,都會在藐視法庭罪一併處理。另外,這三十一人中,有廿五人涉嫌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罪,律政司會撤銷控罪。被捕人士包括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及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他們及十多名聲援人士在應訊前,在法院外舉起多把黃色雨傘及高叫口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