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檢察院原檢察長張東陽,因為收受賄款九百八十多萬元人民幣及六萬美元,在遼寧省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現年五十一歲的張東陽,是遼寧瀋陽人,法學碩士,有十八年的從警經歷,曾任瀋陽市東陵區淩雲派出所所長、瀋陽市公安局法制處處長。2001年,張東陽離開公安系統,任瀋陽市紀委常委、監察局副局長。2013年在瀋陽市人民代表大會,當選瀋陽市檢察院檢察長。去年八月一日涉嫌受賄罪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