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計劃就廢電器引入強制性生產者責任制,規管五類產品,包括洗衣機、電冰箱、空調機、電視機和電腦產品,並向電器供應商徵收循環再造的費用,當局會在今個立法年度,向立法會提交立法建議。環境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循環再造費用以收回全部成本為基礎,環保署會為電器提供標籤,方便識別供應商是否已支付費用。
當局又建議,規定銷售商為消費者安排收回舊電器的服務,到時消費者每購買一件新電器,就可以免費要求移走一件同類的舊電器。另外,當局建議,禁止廢電器送到堆填區,確保廢電器分流到回收設施,並計劃引入發牌管制,規定持牌者處置廢電器的工序,要符合環保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