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視大股東黃炳均借錢給員工,金額相當於十二月份薪金,但要員工簽借據,離職須立即歸還。勞工處表示,借貸不等同支薪,亦絕不能免除僱主支薪的責任,在欠薪問題未解決下,勞工處會依法辦事。僱員作任何借貸安排時,應對借款對象及借貸條款詳加考慮,不可輕率。現時亞視持續遲付工資的情況,並不理想,亦不可接受,強烈敦促亞視管理層,盡快解決欠薪問題。
對於亞視未能依時向員工發放去年十一月工資,勞工處已完成調查及搜證,將個案轉交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如有足夠證據,會再檢控僱主。至於十二月份工資,勞工處已派員到亞視調查及搜證,獲部份員工同意擔任控方證人,處方正整理資料,按既定程序依法處理。而亞視拖欠去年七至九月份工資,處方早前已向亞視及董事發出合共三十四張傳票,案件將在月底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