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休會辯論壹傳媒大樓早前被擲燃燒彈事件,動議的公民黨毛孟靜認為,事件和新聞自由有關,又指公眾如果不喜歡新聞機構的報道取向,大可以罷看,而不應採取暴力攻擊。工黨李卓人批評,警方在多宗涉及傳媒工作者案件中未能緝捕兇徒,又指過去已發生多宗針對壹傳媒的事件,因此認為事件和新聞自由有關。
建制派議員亦嚴厲譴責襲擊,但認為警方仍未完成調查,因此未能判斷事件是否和新聞自由有關。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馬逢國指,新聞自由和傳媒操守同樣重要,不負責任和不公平報道的語言文字暴力,亦會構成嚴重傷害,值得社會關注和反省。工聯會王國興就作詩揶揄毛孟靜收受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金錢利益,要搶先「維護金主、替人消災」。毛孟靜就指立法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已認為有關指控不成立。委員會主席葉國謙就指,委員會只是認為議員毋須申報非競選經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