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款車上月在灣仔跌錢案,其中一名被捕的四十三歲商人呂聯勇執走十六萬一千五百元,被控盜竊罪,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判監禁五個月,即時還押,被告在庭上表現冷靜。裁判官說,今次是跌錢案中,法庭處理的第二宗,形容是前所未見般驚嚇,執錢的人都是瘋狂,失去理性,漠視法紀,法庭必須向公眾傳達強而清晰的訊息,嚴肅處理,而案件涉及重大金額,被告即使首次犯案都不能避免判刑。判刑以九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及無案底,減至判監五個月。被告執走的十六萬多元,交還解款車公司G4S。

事發在去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下午,一輛G4S的解款車經灣仔告士打道近史釗域道時,跌出三箱鈔票,總值一千五百多萬,數十名司機、乘客、途人走出馬路撿拾。被告當時乘的士經過,司機停車,他下車執錢,之後警方聯絡司機調查。事件至今有六男一女被捕,現時仍有七百多萬未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