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三十歲救生員,在旺角佔領行動期間,打扮成漫畫人物「美國隊長」,阻撓清拆路障,又用盾牌撞跌及襲擊兩名男子,案件早上在觀塘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准被告以二千元,自簽守行為一年。另外,被告獲撤銷兩項普通襲擊罪,但須賠償五百元給兩名受害人。

被告被控去年十月及十一月,在彌敦道及亞皆老街交界,分別襲擊兩名的士司機,控方同意以守行為處理,被告使用的「美國隊長」盾牌就被充公,但造型服飾則獲發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