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十九歲青年,涉嫌企圖到上水的水貨貨倉縱火,被控藏有攻擊性武器及串謀縱火罪,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案押後到下月十七日。主任裁判官吳蕙芳說,鑑於案情及指控嚴重,加上被告在保釋期間再企圖犯事,考慮到公眾安全,拒絕他保釋,即時還柙。
控方指,被告去年十二月佔領行動期間,涉嫌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噴漆,今次在保釋期間,他涉嫌再企圖犯案,有理由相信他會再犯,加上控方檢獲的物品足以縱火,若成功會造成嚴重損毀及人命傷亡,而案件可能轉介區域法院,判處長監禁,反對他保釋。辯方律師就說,被告患有自閉症要覆診,希望申請保釋,會承諾不離開香港。案情指,警方在前日凌晨,在上水新豐路截停被告區溢傑,發現他身上有多把摺刀及軍刀、火石及火柴,並在地圖上一個貨倉劃記號,懷疑他縱火,又在他手機發現曾瀏覽過社交網站一個呼籲人縱火的貼文,被告承認到貨倉視察有無人放火,願意幫忙把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