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十九和十八歲青年,響應網上號召,本月一日晚企圖在上水水貨客聚集的店舖前縱火,被警方拘捕,被控有意圖而遊盪及企圖縱火罪,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後到下月十七日,以便警方進一步調查及尋求法律意見。主任裁判官吳蕙芳說,鑑於指控嚴重,擔心被告保釋期間會干犯其他罪行,考慮到公眾安全,拒絕他們保釋,即時還柙看管。
兩名青年分別報稱學生及侍應。控方指警方在他們身上搜出手套、鉗、打火機,以及寫著反水貨客的紙。第二被告在被捕後表示,計劃在水貨客店舖外的垃圾筒放火,以表達對水貨客的不滿,並指首被告亦知情,但首被告就指不知道縱火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