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委託統計處調查,發現全港有四成九僱員享有每年十七日的公眾假期,主要是較高技術的工種,例如經理、行政級人員等,而較低技術工種,例如服務工作和銷售人員,就較多只享有每年十二日的法定假期;估計如果將法定假期增至十七日,涉及的薪酬成本將額外增加十八億三千萬元,當中飲食、物業管理、保安等低薪行業影響相對較大,但估算仍未計及連鎖反應和漣漪效應的成本。
當局指增加法定假日的日數,要小心考慮法例修訂,亦可能會影響對經營成本上漲,以及人手方面應對能力較弱的僱主,例如中小企和外籍家傭僱主。勞工處已將結果交給勞顧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