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否決檢討《刑事罪行條例》下「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條文的無約束力議案。動議的公共專業聯盟莫乃光表示,近年警方為方便檢控,多次濫用有關條文,嚴重扭曲立法原意,令條文成為惡法。他促請政府檢討和修訂有關條文,令條文只適用於電腦詐騙。保安局長黎棟國表示,有關條文清晰,不能認同議員指警方利用有關條文以言入罪,又指政府絕不能接受,因為扭曲理解和片面詮釋法例,而收窄條文的適用範圍,強調警方一直依法、公平、公正、不偏不倚執法。

黎棟國又指,社會應給予充分時間,讓上月升格而成的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監察法例使用情況後,在適當時候考慮是否檢討條文,才是合適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