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福田法院審理皇崗海關關員集體貪污案,八名科級關員受審,第一被告、原皇崗海關物流監控六科科長李國強昨日認罪。控方指,被告長期與幾家物流公司合作,收取好處費,縱容走私,貪污所得在部門按職務高低分配。
案件是偵查一宗珍珠走私案時揭發,控方說,涉案關員每放行一輛問題車輛,物流公司會給予六千至一萬元人民幣的好處費,然後科長、值班副科長、值班關員按照比例分錢。李國強供述,分錢方式和比例不是他自己創設的,而是效法其他科室做法,又指自己一共收取七萬元左右,已用作日常消費,部份貪污所得,還會保留作部門經費。庭審預計為期兩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