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個委員會,繼續審議成立獨立保監局的條例修訂草案。保險業監理專員蔡淑嫻表示,現時法例已經規定,保險公司需要保留同保單有關的所有交易資料,保單失效後七年仍需保留,在修例後,保監局將可以對違反指引的保險公司處以罰款。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張國財指,經過當局考慮,不會對保監局組成部分作任何修改,維持一名主席、一名行政總裁和六名董事的架構,其中最少兩名董事要具保險業背景,相信架構的組成已經平衡業界利益,同時保持保監局獨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