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個委員會就規管三歲以下嬰幼兒奶粉和食物聲稱,舉行公聽會。有奶粉商表示支持規管措施,同意半歲以下奶粉不應帶有營養聲稱,但認為半歲至三歲的奶粉就可以在提出科學實證下,作出聲稱,希望政府參考國際做法,制訂核准的聲稱清單,方便業界遵守,以及設立兩年寬限期,讓業界準備。亦有奶粉商反對「一刀切」禁止任何營養和健康功能聲稱,認為會剝奪家長的知情權。

有市民就指,不少奶粉廣告涉及誤導和誇大陳述,並不利家長獲得正確資訊和保障嬰幼兒健康,亦可能會影響母乳餵哺的比率。香港婦產科學院副院長梁永昌支持作出規管,認為所有聲稱都必須有科學實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