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議接納薪常會薪酬水平調查結果的建議,職位級別一至四的中低級文職公務員,薪金維持不變,職位級別五的高級文職公務員,紀律部隊及署人員薪金上調3%,追溯至去年十月生效,文職首長級公務員、紀律部隊首長及廉政公署首長的薪金,亦同樣加薪3%。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說,一三年薪酬水平調查發現,職位級別一至四的公務員薪酬水平,與私營機構相若,而職位級別五的公務員薪酬,則低於私營機構薪酬8%。薪常會在顧及多項因素後,認為應全面考慮將調查結果,應用於非首長級文職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