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中兩名船長被控誤殺的案件,六男三女組成的陪審團,退庭商議裁決。暫委法官祁彥輝最後引導陪審團時表示,希望陪審團達成一致裁決,若不成功,最起碼要絕大比數,即八比一或七比二的結果,否則不是有效裁決,屆時再知會法官,又提醒討論期間,他們不能夠同外界接觸。法官又要求陪審團考慮,導致「南丫四號」沉沒及傷亡人數眾多的各種因素,重申需獨立審視每位被告的控罪,其中一位罪成,不等於另外一位都罪成。

「南丫四號」船長周志偉,及「海泰號」船長黎細明,早前各否認三十九項誤殺、一項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及一項交替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