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兩名船長被控誤殺的案件,六男三女組成的陪審團,退庭商議裁決。暫委法官祁彥輝最後引導陪審團時表示,希望他們達成一致裁決,若不成功,最起碼要絕大比數,即八比一或七比二的結果,否則並非有效裁決,又提醒討論期間,陪審員不能同外界接觸。法官提到海事處驗船時,無發現南丫四號兩份圖則不一致,水密門消失了,但陪審團不是要找出譴責對象,亦不是要解釋「海泰號」撞船後離開現場的原因,而是要考慮「海泰號」駛往榕樹灣,有否加劇傷亡人數。
法官認為,災難牽涉眾多成因,陪審團需要判斷兩位被告的錯失,是否導致多人死傷的重要原因,重申需要獨立審視每位被告的控罪,其中一位罪成,不等於另一人都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