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再次提醒市民交易或買賣比特幣的風險。局方重申,比特幣並非法定貨幣,而是於虛擬世界創造的商品,由於其價值沒有實物或發行人支持,加上價各波幅非常大,並不具備成為支付媒介或電子貨幣的條件。比特幣或其他類似的虛擬商品並不受金管局監管。基於比特幣的高度投機性,金管局再次呼籲市民購買或進行交易時,要加倍小心風險。
十多名比特幣投資者表示,他們所用的比特幣投資交易平台未能套現,懷疑被騙,下午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及梁耀忠陪同下,到商業罪案調查科報案。金管局發言人說,不會評論具體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