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中兩名船長被控誤殺的案件,陪審團退庭超過九小時,未有裁決,法官晚上指示陪審員暫停討論案件,九人將會留宿高等法院一晚,明早繼續商議,直到達成一致或絕大比數裁決。
由六男三女組成的陪審團,下午尋求法官進一步指示,釐清定罪因素。暫委法官祁彥輝重申,要證實船長無盡責確保乘客及船員的安全,犯了嚴重疏忽,令船隻有撞船風險,才構成誤殺,要求陪審團判斷,兩位船長的錯失,是否重大到要負刑責,而不是賠償就足夠。若然認為兩人失職,是導致多人傷亡的重要成因,就應該裁定被告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