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十五歲少女,收取金錢替人販運毒品,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販毒罪,被判入獄九年。法官判刑時表示,雖然見到年輕人入獄令人不安,但年輕並非求情理由,否則只會助長毒犯利用年輕人犯案。

案情指,被告因為輟學,結交壞人,被人以金錢引誘販運1.64公斤俗 稱K仔的毒品氯胺酮,每運一包可賺取350元,去年年中乘的士在九龍灣交收毒品後,被海關拘捕。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曾兩度重讀中一,後來輟學,現時已為犯事感到後悔,決心改過,會利用服刑的時間進 修,將來回饋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