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二年國慶晚上造成三十九人死亡的南丫海難,兩名船長被控誤殺的案件,六男三女陪審團在高等法院留宿兩晚後,第三日繼續退庭商議,至今未達成一致或絕大比數裁決。法官下午再引導陪審團,指假如一致或絕大比數裁定,「南丫四號」船長周志偉的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不成立,就需要考慮交替控罪。

「南丫四號」船長周志偉,及「海泰號」船長黎細明,早前各否認三十九項誤殺罪名、一項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和一條交替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