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運牌照局就廉價航空捷星香港的牌照申請,在中環的國際仲裁中心完成首輪研訊,牌照局需要再作商議,未有決定。
反對申請的國泰等航空公司和提出申請的捷星航空,下午先後作總結陳詞。國泰航空一方指,從過往捷星香港營運的歷史,不論是購買飛機和任命行政總裁,都是由澳洲方面決定,公司的終極控制和管理都不在香港,不符合基本法中,中央政府授權特區政府,對「以香港為主要營業地」航空公司簽發執照的條文。捷星一方反駁指,捷星香港總部在香港,員工亦在香港聘請,而捷星香港在內地和澳洲並沒有辦公室,不可能以內地或澳洲為主要營業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