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三十九人死亡的南丫海難,海泰號船長黎細明,三十九項誤殺罪成,而南丫四號船長周志偉,誤殺罪不成立。兩人的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名都成立。 法官上午聽取辯方求情。黎細明代表律師說,事發時黎細明只有很短時間去作反應,在誤殺案中是比較特別的情況,控方亦表示,除了船長行為外,亦有好多因素導致今次海難死傷嚴重。律師又說,兩船相撞後,黎細明有透過通訊設備求救, 而事後黎細明將海泰號駛離,是為了避免造成更多傷亡。律師又說事件令黎細明終身難忘,永遠不能放下。

周志偉代表律師,引述四份專家報告指,他亦深深受事件傷害,情緒受困擾,患上創傷後壓力症 。律師又指,南丫四號在兩船相撞前,曾按國際海上避撞規則轉右,即使被指轉向角度太小,亦不能假設,轉向幅度更大便能避免撞船。相反,是海泰號轉左,抵消了南丫四號的轉向,拉近兩船距離。律師並呈上包括來自南丫四號乘客的多封求情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