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海難涉事兩名船長黎細明及周志偉,分別被判囚八年及九個月,兒子在事故中喪生的古太說,家屬對於判刑持不同態度,她個人接受並尊重法庭的裁決,期望可以放下包袱。不過,她認為周志偉危害海上安全罪,僅判九個月是有點輕。另一名家屬徐先生指,不滿意法庭判刑,指兩名被告最初否認控罪,是沒有悔意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