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在財政預算案中說,兩年前要求部門按「收回成本」和「用者自付」原則,全面檢視過千項政府收費,有關檢討得到立法會支持,初見成效。下一階段將檢討與民生有關的收費項目。

政府消息人士指,檢討項目包括近二十年都沒有加價的水費,以及康文設施收費,但未有時間表。水費加價需要修改附屬法例,經立法會審批,強調收費原則是收回成本,但不希望目前遠遠未收回成本的項目,一次過大幅加價。而政府在過去兩年已經完成檢討二千二百多項跟民生沒有直接關係的收費項目,當中約七百項要加價,一千五百項維持原有收費,約六十項減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