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案提出,科技園公司預留五千萬元,設立「科技企業投資基金」,以配對形式,與私人資金共同投資科學園內或曾參與「孵化計劃」的初創企業。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指,設立投資基金的方向正確,但科技企業要透過融資,建立市值,吸引更多投資,認為五千萬元並不足夠,又認為基金應開放予科學園以外的初創企業。
科技園公司董事會成員盧偉國亦指,五千萬元作投資基金,金額略少,但屬初步款項,若基金受歡迎,將來可以加碼,又指不是所有公司申請都會獲批,至於基金的具體運作,包括有關公司可獲得多少資金,仍有待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