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司長曾俊華在《預算案》宣布,將二千二百億元土地基金,撥作「未來基金」,作長期及較高回報的投資。長遠財政計劃工作小組成員王尹巧儀建議,未來基金可投資於私募基金、房地產項目,亦可加入政府部分現有財政儲備。另一名成員廖柏偉期望,未來基金回報高於外匯基金的百分之五至六,投資年期要有十年,才算長期投資。

金管局表示,會積極配合財政司司長的決定,盡早落實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