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最高人民法院,發表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見,明確禁止讓刑事被告或上訴人士,穿著囚服等具有監管機構標示的服裝,出庭受審,以彰顯現代司法文明。意見又提出,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的文件資料,要建立專庫紀錄儲存,相關資料存入案件正卷,給當事人及代理人查詢。

另外,意見亦提出將涉案財物統一管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研究小組辦公室主任賀小榮說,過去公安、檢察和法院,都可能有權處置涉案財物,導致最後判決後,財物未有統一管理或統一上交國庫等。中央要求建立統一的涉案財物管理平台,明確處理涉案財物的標準、範圍和程序,並完善涉案財物資料公開機制,以避免管理混亂,杜絕過程中暗箱操作和司法腐敗。